6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副主任委员董平波率领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学成、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庄大军等领导的陪同下,到市检察院开展诉讼监督专题调研,并就《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建议稿草稿)征求意见。市检察院检察长赖德贵、副检察长方壮波、市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及金平、潮南区院有关领导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座谈会上,方壮波副检察长汇报了我市检察机关开展诉讼监督工作的情况。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不断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创新监督方式方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以及查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等诉讼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分析存在不足和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完善诉讼监督工作的对策与建议: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不断增强诉讼监督意识;完善立法,制定统一、明确的监督规程;进一步健全诉讼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诉讼监督能力和水平;改革和完善现行经费保障体制。赖德贵检察长在会上就我市检察机关开展诉讼监督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作了补充,指出当前应加大对案件管理机制、涉及实体的执行裁定抗诉、民行案件同级抗诉同级再审和不批准逮捕案件数量增多的原因等问题的研究;加大对相对不诉案件不应当国家赔偿和侦查人员应搜集证据但由于严重不负责任、不搜集不固定证据造成重大案件不能认定等严重后果的,可否考虑追究渎职等问题的探讨。金平、潮南区检察院也分别在会上作情况汇报。
在听取我市检察机关的工作汇报后,董平波委员介绍了省人大开展诉讼监督立法工作的一些情况,并对我市检察机关针对《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建议稿草稿)的修改意见表示赞赏,认为所提的几条修改意见都具有较高的可采纳性和参考性。他指出,全面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和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各级检察院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提高效率、保证质量,并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在诉讼监督工作中遇到问题,要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多研究、多协商、多沟通,多人来人往、少文来文往,加快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共同促进司法公正,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顺利进行。
省检察院王学成副检察长充分肯定了我市检察机关开展诉讼监督工作的主要做法,他指出,检察机关要以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诉讼监督的决定为契机,坚决纠正刑事案件有案不立、违法立案、违法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性侦查措施,切实防止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超期羁押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执法、司法过程中的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