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龙湖区检察院夏彬副检察长受刀震泉检察长的委托,与案件承办人一起列席了龙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这是龙湖区人民法院首次邀请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此举标志着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制度开始在龙湖区检察院实施。
今年1月,龙湖区检察院以侮辱妇女、盗窃等罪名对4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开庭后,龙湖区法院合议庭对该案的部分定性有争议。由于争议焦点涉及到该案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的问题,法院决定召开审委会,并邀请龙湖区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会前,龙湖区检察院公诉科及时与法院合议庭进行沟通,了解双方的分歧所在,并就焦点问题做好充分准备。在审委会上,列席会议的夏彬副检察长及该案公诉人首先就该案的定性发表了意见,详细阐述了该案作为公诉案件的理由,并对审委会委员提出的相关问题,从公安机关对案件的受理情况、检察机关批捕、支持公诉情况,以及案件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方面进行说明。龙湖区检察院的意见最终被采纳,出席审委会的16名委员有15名认为该案应作为公诉案件审理。近日,法院对4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
检察长应邀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进一步增强了法、检两院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确保检察机关更有效地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保证法律正确统一实施。同时,也有利于加强法官与检察官之间的工作交流与沟通,共同做好息诉罢访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