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三旧”(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为加快我市中心城区建设、促进产业升级、优化人居环境提供了法律保障。
一、深入摸查,夯实预防基础。“三旧”改造工作环节多、程序复杂、政策性强、影响面广、群众关注度高,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此,我市检察机关紧紧抓住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主动跟进,深入摸查,全面掌握我市“三旧”改造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做实做细专项预防工作。金平区检察院领导带队到金平国土分局、区旧城办、区发改局、区城建局等单位调研,全面了解政策规定及工作进度,掌握该区列入今年改造计划的15宗项目的具体情况。龙湖区检察院结合开展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区“三旧”协调办、国土局等部门及部分街道(镇)开展专题调研,深入了解“三旧”改造主要形式和工作流程,科学预测易发生职务犯罪的环节、表现形式。
二、加强沟通,共商防范对策。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我市检察机关理清工作思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预防重点,同时,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共商防范对策。6月份,龙湖区检察院与区国土部门联合成立了龙湖区“三旧”改造国土资源管理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预防机构、协作办法和预防制度。双方采取联席会议、协调会议、信息通报等形式实现预防工作中的信息共享,及时掌握改造项目进展情况,加强职务犯罪预警预测分析,并通过宣传教育、行业自律、预防建议、预防提示等手段,确保“三旧”改造各项预防措施落实到位。金平区检察院与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协作,从建立健全预防机制、加强宣传教育、案件查处等方面入手,对日常监督检查和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了部署,努力在“三旧”改造工作中构筑拒腐防变的有效防线。
三、大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为发动群众关注和监督“三旧”改造工作,推动各有关单位“三旧”改造项目在“阳光”下运行,我市检察机关结合“举报宣传周”活动,在中心城区大力开展“三旧”改造专项预防宣传工作。6月25日,龙湖区检察院与区国土分局联合召开了由区有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道(镇)“三旧”改造工作负责人参加的全区专项预防座谈会,与会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互动交流。同时联合区纪委有关部门,召集有“三旧”改造项目的村居干部群众座谈,并依托检察联络员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发动基层群众广泛参与“三旧”改造中预防工作,切实为龙湖区“三旧”改造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奠定基础。
四、同步介入,提供预防指引。为切实增强预防工作效果,保障相关项目的顺利实施,我市检察机关对“三旧”改造有关项目进行跟踪监督,对重点项目制定专项预防方案,对“三旧”改造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并坚持定期走访、定期调查,若发现隐患,及时向政府、各成员单位提出职务犯罪风险预警和检察建议,确保我市“三旧”改造健康、规范、有序进行。龙湖区检察院抓住“三旧”改造容易诱发职务犯罪的部位和环节,特别是针对“三旧”改造的行政审批、规划编制调整、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以及涉及的历史用地手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容积率的确定、调整等重点环节,同步推进“三旧”改造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系统排查职务犯罪风险点,及时向有关单位下发了《预防提示》。《预防提示》重点突出了“十个方面的防止”,明确了预防工作原则和重点,强化各参与人员的预防意识,促进各单位建立健全预防工作机制,努力遏制“三旧”改造中可能发生的职务违法违纪和犯罪行为。
五、打防结合,有效震慑犯罪。三旧”改造工作涉及重大利益调整,在城乡规划调整、建设工程发包等环节易诱发贪污、贿赂、渎职等违法犯罪行为,我市检察机关在加强预防工作的同时,坚持打防结合,对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的,及时查处,严厉打击。如4月份,金平区检察院立案侦查一宗涉及“三旧”改造的职务犯罪案件,迅速查清某城市建设总公司工作人员陈某利用担任拆迁办动迁组组长的职务便利收受贿赂的犯罪事实,有力震慑了犯罪,起到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