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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区主要领导批示肯定龙湖区检察院预防工作

时间:2010-09-15 16:29:24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龙湖区检察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做法得到龙湖区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近日,龙湖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耿坚在该院上报的《未雨绸缪抓预防,同步介入求实效》情况反映上作出批示:“检察院积极开展‘三旧’改造中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既未雨绸缪抓预防,又能有效推进‘三旧’改造正常顺利进行,关心保护干部及有关当事人,很好!请继续认真抓好有关工作落实。”
    今年以来,为服务好龙湖区“保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工作大局,保障党委、政府各项利民惠民政策有效落实以及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龙湖区检察院按照惩防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积极发挥预防监督职能,拓宽预防工作视野,积极探索预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主动配合、协助有关主管部门,深入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工作,共同对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实施监管,着力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今年2月10日,时任区委副书记、区长李耿坚还在龙湖区检察院上报的《落实预防工作措施,严防觊觎“新农合”资金》情况反映上作出批示:“新农合是区委、区政府的民心工程,有效地缓解了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加强资金监管,是新农合工作的重中之重。区检察院的做法非常好,重在预防,未雨绸缪。区各级新农合经办机构要按照检察院的建议,切实加强三个层面预防工作,严防职务犯罪,管好农民群众的‘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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