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搜索

今天是:2024年04月29日 星期一

当前位置: 首页 > 普法宣传

金平区检察院对市自来水总公司采购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工作 确保民生工程优质安全

时间:2010-11-15 10:42:47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今年以来,金平区检察院与市自来水总公司联合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多种有效预防措施,对该公司水质检测中心实验室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工作,确保供水这一民生工程达到“干部廉洁、工程优质、资金安全”。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多次召开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听取专家对项目的论证、招标代理公司对招标文件的说明,互通情况,探讨该项目的新动向、新特点、新问题,研究措施,部署工作。
    二是建立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制度。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对党员干部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提高自主预防能力,促进项目管理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自觉杜绝犯罪。
    三是建立预防咨询制度。在招投标、预决算、材料采购、设计变更、质检验收和审计等重点环节,为项目建设各方提供预防咨询。
    四是加强开标评标工作现场监督。派员现场监督该项目的开标评标工作。开标前,金平区检察院对抽取专家评委环节进行监督,并审查投标公司的资格。评标过程中,发现两家投标公司以国内设备顶替招标要求采用的进口设备,遂建议取消其投标资格,被专家评委采纳。最后,由报价较低、提供服务技能全面、公司信誉良好的广州雷蒙特科学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中标,确保了招标投标工作中的公开、公平、公正。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依法开展预防工作。金平区检察院预防部门干警严守工程建设项目的预防工作纪律,坚守良好的职业品格,坚持做到“到位不越位、尽职不越权、参与不干预、帮忙不添乱、服务不代替”,保证该项目的顺利进行。

1538123733917953.png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黄山路28号

电话:0754-88927500 传真:0754-88927711

Copyright © stjc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 19141064号

webrecord.png粤公网安备 440507020004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