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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与市质监局建立协作机制共同推进质监系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时间:2011-08-30 10:54:23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近年来,市检察院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有效保障了汕头质监队伍的安全和稳定。主要做法有: 

   一、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一是成立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及时交流双方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二是检察机关对发生在质监系统的职务犯罪案件采取严肃的态度,坚决予以查办打击。三是质监部门发现本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线索,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处理。检察机关对质监部门移送的案件或者案件线索,及时进行审查或初查,并及时将处理情况通报移送单位。双方在惩防职务犯罪工作中保持沟通和联系,相互信任和支持,讲实际,求实效,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真正发挥作用,防止把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当成部门的保护伞,避免形式主义的出现。

  二、建章立制,完善预防体系。双方联合印发《建立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协作机制实施意见》,制定了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教育培训、通报联络等一系列制度,建立起预防职务犯罪的长效机制,共同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和措施,深入分析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特点、手段和变化规律与趋势,增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前瞻性。在市检察院预防部门的指导下,市质监局已经建立了《汕头市质监局预防职务犯罪总台帐》、《汕头市质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部署分工》、《汕头市质监局关于严禁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暂行规定》等43项规章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惩防制度体系。

  三、整合资源,强化宣传教育。在宣传教育方面,注意整合教育资源,根据不同人群的特殊性,分类、分层次地实施预防教育。第一层次是把教育学习的重点对象放在局机关以上干部和各区(县)局、直属单位各单位领导班子,主要是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形式,发挥领导干部的引领、示范、导向、辐射作用,形成强烈的工作磁场,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和影响力。第二层次是抓好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现场评审、抽样巡查、检验检测以及掌握人、财、物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党员干部的教育,主要是通过开展纪律教育、制度教育、廉洁自律和利益风险教育,观看教育专题片,开展警示教育,增强遵纪守法的观念。第三层次是一般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主要是通过专题学习会、先进事迹报告会,观看正反典型教育片,开展专题讨论等形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找准角色定位,恪尽职守,增强正确行使权力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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