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大战略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市检察院近日出台了《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工作意见》,提出要通过深入推进检察文化“六大工程”,全面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深入推进检察理念文化工程。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检察文化建设全过程,并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爱国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和“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提升检察干警思想理论水平、执法理念和职业道德操守。认真总结和提炼具有鲜明特色的汕头检察精神,努力营造顾全大局、精诚团结、敢为人先、拼搏进取、勤奋工作、乐于奉献的工作氛围。把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摆在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位置。紧紧围绕检察工作机制改革创新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把调研成果转化为工作决策。树立检察文化精品意识,充分发挥检察文化艺术骨干的带头作用,创造一批具有高品位、富有文化魅力和体现汕头检察特色的检察文学、检察影视文化和检察网络文化,展示汕头检察品牌和形象。
二是深入推进检察素养文化工程。抓好《全国检察机关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结合市检察院制定的《汕头市检察机关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实施意见》,扎实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努力使队伍具备正确履职的素质和水平。紧紧围绕提升素质、树好形象、促进发展的要求,采取集中培训、专家授课、交流心得、举办竞赛等各种形式,全面加强干警队伍素质教育培训,提升干警服务大局的能力、谋求发展的能力、开拓创新的能力、狠抓落实的能力,做到检察工作有创新,法律监督有亮点,努力打造一支崇尚学习、立志成才、理论扎实、业务精通的检察队伍。
三是深入推进检察行为文化工程。进一步完善新办公楼环境设施建设,抓紧文化长廊、图书室、荣誉室、上网区等文化场所建设,努力营造具有现代气息和法律监督工作的特有氛围,展现检察机关庄严、整洁、高雅的良好形象。在全市检察机关广泛开展体育竞赛、文艺表演、演讲比赛、有奖征文、书画摄影展、网上论坛等文化活动,丰富干警文化生活,活跃机关气氛,增强文化底蕴。认真落实《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文明用语规范》,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的行为,使干警的日常行为举止更加符合检察官的职业要求和职业形象。
四是深入推进检察业务文化工程。认真抓好我市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和保障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工作意见的落实,以实际行动为建设平安汕头、和谐汕头、幸福汕头保驾护航。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责,加大对侵害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形成鼓励文化创新的良好氛围。积极查办和预防在文化强市建设中发生的各种职务犯罪,特别是查办和预防在公共文化网络建设中贪污受贿犯罪行为,在文化企业转制过程中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行为,为文化强市建设营造廉洁公正法治环境。
五是深入推进检察信息文化工程。我市两级检察机关要加大信息化建设的投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财政支持,全面推进科技强检建设。要加强信息化网络平台的开发和应用,加大对专网电子邮件、信息发布和法律法规查询等的推广力度,配合省院做好“远程侦查、提审、控申接访、指挥、监督”的应用工作,建设“网上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案件的网上移送、网上办理、执法动态交流和业务研讨及案件信息流程跟踪、监控。对检察内网全面进行升级改版,使之真正成为政治思想建设、检察文化建设、检察业务建设、检风廉政建设、检察工作宣传的阵地。要积极利用本市主流媒体、检察门户网站、《检察日报》、《当代检察官》杂志等媒介,加大我市检察文化宣传力度,展示文化育检的丰硕成果。
六是深入推进检察制度文化工程。结合检察工作特点,不断充实检察制度文化内涵,全面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使规范意识渗透到检察文化建设的每一个环节。要把检察文化建设纳入检察工作考核评价体系,量化考评,作为创先争优的依据。建立检察文化人才工作机制,探索文艺人才交流和挂职锻炼新机制,激发检察文化发展动力。建立检察文化成果展示制度,用检察文化建设成果服务检察工作,促进检察事业全面发展。建立健全检务督察工作制度、案件线索管理评估制度、办案审议制度等,努力构建符合检察执法办案规律的工作机制,规范执法办案行为,推动检察工作实现规范发展、科学发展和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