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宣传我市法制建设的显著成果,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市检察院精心筹划,集中力量,在2010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规模大、范围广、内容多、形式新的宣传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文松,市检察院检察长赖德贵,市依法治市办主任林炳元,市司法局局长、市普法办主任马翔巡视了有关活动。
一是参加全市性大型法律咨询活动。积极参加市普法办组织的法制宣传活动,选派3名业务能力较强的检察官参加在人民广场举办的汕头市“12.4”大型法律咨询活动,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发放有关的宣传资料、法律法规。
二是开展法律宣讲活动。组织市院普法宣讲团成员为新溪镇乡村居民作题为“预防职务犯罪,构建和谐村居”的法制讲座,150名村居干部群众接受教育。
三是参加普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发动广大检察干警参加司法部、国务院新闻办、全国普法办开展的2010年全国百家网站“五五”普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的实效性。
四是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举办法制宣传进新溪活动,到龙湖区新溪镇现场举行法律咨询,赠送检察书柜及法律、农用、医疗等一批实用书籍,发放市检察院专门编印的《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手册》等普法资料,播放市检察院录制的“五五普法教育专题片”、法律宣传文艺节目等一系列活动。
赖德贵检察长代表市院向新溪镇文化站赠送检察书柜及法律书籍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文松、赖德贵检察长巡视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