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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先争优在基层 强基固本促发展——市检察院召开全市基层检察院建设表彰会

时间:2011-03-30 15:32:53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3月17日,市检察院召开全市基层检察院建设表彰会,对一批在基层院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郑通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文松,市政协副主席谢铿,市检察院检察长赖德贵,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黄小扬,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郑木清等领导出席会议并为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颁奖。市检察院全体干警,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基层院领导班子成员、政工科长、办公室主任,以及受表彰集体代表和个人参加了会议。
    2009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夯实基础,牢牢把握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方向,扎实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共有34个集体、76名个人获区级以上表彰,其中澄海区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潮南、澄海区院荣获“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潮南区院杨汉金检察长荣获“全省优秀基层检察长”;3名基层干警分获全省“十佳公诉人”、“十佳侦查监督检察官”称号。为表彰在基层院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市检察院决定授予金平、龙湖区院“2009-2010年度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给予市院技术科等9个部门记集体三等功;给予市院政治处等8个部门集体嘉奖;给予杨宏强等13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给予卓雪坚等11名同志个人嘉奖。
    表彰会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郑通声代表市委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祝贺,他指出,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以及基层基础建设,整体工作排在全市机关的前列,市委对我市检察工作是满意的,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评价也很高。他同时提出三点具体要求:一要围绕中心抓好法律监督。全市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围绕“十二五”规划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建设幸福汕头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充分发挥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努力为建设幸福汕头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要围绕重点抓好法律监督。全市检察机关要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统揽,创新检察工作,加强法律监督和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延伸检察职能,不断完善体制、机制,不断积累、总结经验,同时选拔任用一批有正气、有作为、敢担当的人才,进一步推进检察队伍的专业化、精英化建设。三要围绕基层抓好法律监督。检察工作要“眼睛向下”,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基层工作,要把基层院建设作为战略任务常抓不懈,特别是要加强基层院两房建设、信息化建设,争取基层党委、政府的支持,共同推进检察机关经费保障和各项检务保障工作。
    市检察院赖德贵检察长在讲话中要求,全市检察干警要以这次表彰会为新起点,以受表彰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们身处改革前沿、利益交织的环境,始终坚定信念、践行宗旨的忠诚品格;学习他们在案多人少、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始终坚持忠于职守、秉公执法的公正理念;学习他们在保障困难、待遇较低的条件下,始终坚持廉洁从检、甘于奉献的清廉操守;学习他们在诉求强烈、矛盾复杂的形势下,始终坚持规范执法、情系民众的文明观念。赖德贵检察长强调,今后要更加重视基层检察院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在基层”活动,力争在六个方面实现新的突破:一要在牢记宗旨,更新理念方面取得新突破;二要在服务大局,充分履职方面取得新突破;三要在执法为民,服务群众方面取得新突破;四要在强化管理,规范执法方面取得新突破;五要在提升能力,锻造队伍方面取得新突破;六要在从严治检,公正廉洁方面取得新突破。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郑通声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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