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龙湖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强化工作措施,积极开展“阳光法治、法治惠民”主题实践活动,坚持靠法治保稳定、以法治促发展、用法治惠民生,努力为建设幸福汕头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近日,市依法治市办转发了该院的经验材料。
一、坚持以保稳定促发展为中心,着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强化打击职能,净化社会风气。全面落实“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同时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2010年,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7件13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6件12人、渎职案件1件1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64.779万元,追赃51.479万元。辖区城乡结合部发生非法行医和“地沟油”事件后,该院渎检部门迅速介入,及时对监管部门的监管情况进行审查。二是强化诉讼监督,促进司法公正。2009年以来,立案监督4件,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40件88人,不起诉7件11人,追捕漏犯6件8人;追诉漏罪13件13人、追诉漏犯1人。同时,积极参与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该院的经验材料被省院和市委政法委转发。三是注重源头治理,推进深度预防。在“汕头龙湖”网站设立职务犯罪预防专题网,与区有关部门联合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宣讲组,及时启动重大项目建设的同步预防工作。2009年以来,提出检察建议4份,刊发《预防提示》5份,提供预防咨询10场次,开展警示教育10场次,受众达5200人次。2010年开展的“新农合”、“三旧”改造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区委李耿坚书记分别作批示予以肯定,经验材料被省院转发。 二、坚持以检务公开为平台,着力提高执法公信力
一是深化阳光检务,打造阳光工程。院党组高度重视“阳光检务”工作,成立领导小组,专题研究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同时将检察院的职权和职能部门主要职责等23项内容予以公布公开,有关科室(局)设立办案工作流程图,方便群众举报、申诉。二是拓宽公开渠道,扩大社会影响。采取设置“阳光检务”专栏、印发“阳光检务”手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扩大群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通过设立专题网页、编发《检察工作简报》等,开展检察业务宣传,增强检察机关的影响力;积极开展“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等宣传活动,在村居设立检察宣传栏,宣讲“阳光检务”。三是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公开实效。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一系列执法公开制度,如健全主动告知制度,全面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健全情况通报制度,增强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实施检察联络员制度,在各街道(镇)及有关行局聘任了10名检察联络员。
三、坚持以法治惠民为抓手,着力服务辖区工作大局
一是服务辖区经济发展。为保障该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制定了5项跟踪服务措施;对涉企、涉农的举报、控告,及时予以受理,依法快立快侦;对破坏、干扰、阻碍经济发展以及影响农村稳定的刑事案件,坚持快捕快诉;对涉案单位,坚持回访考察,帮助建章立制,落实防范措施。2009年以来,共办理涉企、涉农职务犯罪案件12件,办理金融诈骗、破坏电力设备等犯罪案件16件。二是促进矛盾纠纷化解。通过主动排查、联合接访、下访巡访和检察官下基层进社区等形式,把矛盾化解在基层。2009年以来,共接待来访46批,收到举报线索16件,受理群众来信25件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68人次,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11人次,开设法制讲座5次,出动宣传车6台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60册。三是延伸检察工作触角。立足自身工作实际,拓展检察服务空间,开展“送法进企”法律咨询活动,不断增强企业负责人和广大职工的法制意识。扎实开展挂钩帮扶、“双联共建”等工作,先后筹集资金4万多元,帮助外砂镇李厝村完善了村会议室配套设施,并为帮建的“农家书屋”捐赠各类图书2万余册。在驻村帮扶工作中,为村民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帮助村委落实村务、财务公开,积极推动平安社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