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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机关工会被授予“广东省模范职工之家”称号

时间:2012-05-08 16:44:07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近年来,市检察院机关工会在院党组和上级工会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发展大局,着力建设“和谐、幸福、文明、活力”检察之家,全面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日前,省总工会授予市检察院机关工会“广东省模范职工之家”称号。
        一是坚持服务大局,建设和谐检察之家。始终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机关工会落实职能和推动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工会的组织作用,团结凝聚全体会员,努力营造和谐检察之家。认真配合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会员素质。两次组织会员参加由市总工会、市直机关工委联合举办的“汕头市直机关学习省市党代会精神知识竞赛”活动,分别获一等奖和二等奖。培树先进典型,强化引领示范作用,有3位同志分别获得省先进工作者、省“五一”劳动奖状和市先进工作者光荣称号。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幸福检察之家。坚持以人为本,时刻把会员的权益放在心上,增强干警的向心力,提升亲和情感。近五年来先后慰问会员200多人次。不断创新工作举措,设计了具有汕头检察特色的生日贺卡,为会员送上生日卡1260人次。注重关爱职工,及时排忧解困,2007年以来,近20名临时工长期未能解决的待遇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是坚持文化育检,建设文明检察之家。开展形式多样的文艺活动,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的教育引导功能,营造文明检察之家。2008年成立检察官合唱团,先后参加汕头市禁毒晚会、法治晚会、“幸福歌声向给党”庆祝建党90周年的主题歌会等全市性文艺演出。积极参加各类比赛,其中在全市庆祝建党90周年大型歌咏比赛中荣获金奖,在全市职工歌舞、小品大赛中获得一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去年组织创作独幕剧《责任》、讲述《楷模》、快板《夸夸咱们的检察官》等三个节目参加省院主题文艺比赛和演出,分别获得二等奖和优秀奖。组织筹办了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三十周年晚会以及每年的迎春联欢晚会、元宵游艺活动等,以检察文化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组队参加省检察院和市体育局、市总工会举办的运动会和赛事11个,获得奖杯、奖牌、奖状33个,树立了检察机关文明形象。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建设活力检察之家。依照工会法、工会章程和建家要求开展工作,按时换届,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创新激励机制,将参加全院和机关工会开展的各种活动与干部的提拔任用挂钩,把参加活动次数和取得奖项量化记分,其所得分数计入竞争上岗总分,体现综合素质能力,更好地调动干警参与活动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集体荣誉感和机关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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