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下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第八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澄海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是此次广东省唯一获此荣誉的检察院。据悉,全国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每4年举办一次,全国“模范检察院”是基层检察院的最高荣誉。本次表彰活动,全国共有38个检察院获得该荣誉。
近年来,澄海区检察院坚持执法办案的中心地位,把案件质量作为“生命线”,实现批捕准确率、起诉有罪判决率和职务犯罪案件立案准确率“三个100%”。以被省检察院确定为全省“行政检察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单位”为契机,大胆探索行政检察监督新模式,围绕群众关注的行政管理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加大行政检察监督力度,促进依法行政,保护民权民利,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提高司法工作的亲和力和公信力。坚持把服务地方发展的相关措施规范化、常态化,在澄海玩具协会建立全省首个派驻行业协会保护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联系点,与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建立协作机制。在粤东地区率先与司法局建立“检调对接”工作制度,有效提高纠纷调处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澄海区检察院先后三次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2001至2013年连续6次被评为“广东省先进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