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守护正义——群众最喜爱的广东杰出检察官”评选活动,经过层层推荐、群众网络投票、专家评审评定、组织考察考核等环节,评出了10名“群众最喜爱的广东杰出检察官”和10个“群众最喜爱的广东杰出检察官”提名奖。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检察院徐卫松同志获得提名奖。
徐卫松毕业于广东商学院法律系法学专业,是潮南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监所检察科负责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广东省检察机关公诉未成年人犯罪专责小组成员。从检18年,他一直扎根基层,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承担多种检察业务,曾荣获广东省检察机关第六届“优秀公诉人”称号,先后荣记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2次和个人嘉奖2次。
他崇尚法治、规范司法,始终坚守办案质量生命线。虽然身兼多职,但他每年都办理公诉案件100多件,已判案件的被告人全部被法院作有罪判决。办案中,他强化以客观证据审查为核心的办案理念,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他自己也成了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行家里手。
他情系群众、司法为民,注重通过办案化解社会矛盾。如在审查被告人黄某通等人妨害公务案时,他抓住案发根源在于殡葬改革制度与农村“入土为安”传统观念的冲突,一方面制订预案,防止村民越级上访等突发事件,另一方面利用审讯、出庭支持公诉平台,加强以案释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做到“法、理、情”融汇,庭审过程被汕头电视台专题报道,起到打击教育与化解矛盾多重效果。
他锐意进取、延伸职能,在充分履职的同时推动社会治理创新。他在汕头市率先建立了监外执行罪犯数据库,及时跟进有思想波动的监外执行罪犯,通过释法说理、帮教转化,促使他们悔过自新、回归社会;深入开展未检工作宣传和青少年普法教育,坚持和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案办理、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等制度,以看得见的方式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