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搜索

今天是:2024年05月16日 星期四

当前位置: 首页 > 队伍建设 > 检察荣誉榜

全省评选“守护正义——群众最喜爱的广东杰出检察官”,潮南区徐卫松获得提名奖

时间:2016-09-02 09:19:30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最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守护正义——群众最喜爱的广东杰出检察官”评选活动,经过层层推荐、群众网络投票、专家评审评定、组织考察考核等环节,评出了10名“群众最喜爱的广东杰出检察官”和10个“群众最喜爱的广东杰出检察官”提名奖。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检察院徐卫松同志获得提名奖。


  徐卫松毕业于广东商学院法律系法学专业,是潮南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监所检察科负责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广东省检察机关公诉未成年人犯罪专责小组成员。从检18年,他一直扎根基层,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承担多种检察业务,曾荣获广东省检察机关第六届“优秀公诉人”称号,先后荣记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2次和个人嘉奖2次。


  他崇尚法治、规范司法,始终坚守办案质量生命线。虽然身兼多职,但他每年都办理公诉案件100多件,已判案件的被告人全部被法院作有罪判决。办案中,他强化以客观证据审查为核心的办案理念,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他自己也成了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行家里手。

  他情系群众、司法为民,注重通过办案化解社会矛盾。如在审查被告人黄某通等人妨害公务案时,他抓住案发根源在于殡葬改革制度与农村“入土为安”传统观念的冲突,一方面制订预案,防止村民越级上访等突发事件,另一方面利用审讯、出庭支持公诉平台,加强以案释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做到“法、理、情”融汇,庭审过程被汕头电视台专题报道,起到打击教育与化解矛盾多重效果。


  他锐意进取、延伸职能,在充分履职的同时推动社会治理创新。他在汕头市率先建立了监外执行罪犯数据库,及时跟进有思想波动的监外执行罪犯,通过释法说理、帮教转化,促使他们悔过自新、回归社会;深入开展未检工作宣传和青少年普法教育,坚持和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案办理、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等制度,以看得见的方式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利。

  他静以修身、清正廉洁,自觉净化生活圈、朋友圈,利用业余时间攻读法律硕士学位,同时撰写多篇实证分析和法学论文在省级刊物发表并获奖,体现了新时期人民检察官不懈进取的精神追求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1538123733917953.png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黄山路28号

电话:0754-88927500 传真:0754-88927711

Copyright © stjc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 19141064号

webrecord.png粤公网安备 440507020004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