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检察干警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我市检察机关将于2011年4月至12月开展《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0年版)》全员轮训工作,并于4月10日至5月20日同步开展“检察业务学习月”活动。4月8日,市检察院召开大会对轮训工作和学习月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市检察院检察长赖德贵、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黄羡章、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林进湖出席了会议。
《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0年版)》是高检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要求、立足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实际制定的重要基础性文件,是涵盖检察机关各个业务部门和各个工作环节的统一、完备、权威的业务工作规范体系。市检察院把学习贯彻执行《执法规范》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大事,专门成立了由赖德贵检察长任组长的全员轮训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组织两级院对《执法规范》进行分期、分批、分类的轮训。为推动全员轮训工作,进一步增强干警学习业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市检察院还组织开展“检察业务学习月”活动,专门编印了《2009年以来高检院、省院出台的重要工作文件及相关司法改革文件选编》和《2010年省院各业务部门信息动态资料选编》两本学习资料。其中一本学习资料按照刑事检察、诉讼监督、控告申诉检察、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自身监督、阳光检务、队伍建设、检务保障、基层院建设以及其他司法改革文件十个方面进行归纳整理,涵盖检察业务的方方面面,兼顾实体与程序,条文具体可操作,是指导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重要规范;另一本学习资料精选了全省其他兄弟单位各项业务上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市检察院要求全体干警务必将学习资料理解透彻、落实到位,并通过学习借鉴,找准差距,赶超进位。各部门既要深入学习、全面掌握本部门的业务规范和程序,又要系统学习、深入了解其他部门的业务工作,做到触类旁通、融会贯通,准确把握新时期检察工作的新思路、新要求、新方向,学以致用,全面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赖德贵检察长在全员轮训工作动员大会上作动员讲话,他要求全体干警要高度重视,深入学习、认真贯彻《执法规范》,让规范执法成为自觉行动,以执法规范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一要提高认识、乐于学习,牢固树立广泛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全体干警要不断增强学习的危机感、紧迫感,牢固树立广泛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把学习当成干好检察事业的基础性工程,认认真真地学、与时俱进地学、持之以恒地学,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成、学有所用。二要全员参与、各有侧重,确保执法办案人员熟练掌握《执法规范》。培训工作要着眼于促进执法规范化,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全面培训在职检察人员,重点培训领导干部、业务部门负责人和执法办案人员。领导班子成员要从整体上把握《执法规范》的精神和检察工作基本规律,重点学习思考如何在各个执法环节和执法岗位中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三项重点工作的基本要求;业务部门负责人要全面学习各业务类别执法规范,重点学习研究本业务部门的规范要求;执法办案人员要逐条学习《执法规范》的具体要求,熟练掌握执法办案各个环节、岗位的标准、要求和工作程序。三要学以致用、务求实效,真正把《执法规范》各项要求落实到执法办案实践中。要通过培训,使执法办案人员熟知《执法规范》的具体要求,在执法办案实践中严格执行《执法规范》的强制性规范要求,让规范执法成为自觉行动。要通过贯彻《执法规范》,有效解决执法办案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升办案质量。要通过落实《执法规范》,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工作习惯、提升业务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