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辅助人员公告》(6月28日发布)规定,现将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考生准考证号公告如下:
004、102、019、024、081、048、055、012、133、005、006、015、018、002、009、079、066、071、059、075、054、085、049、097、056、076、093、138、090、103、034、140、139、142、145
以上进入面试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于2016年8月5日(星期五)上午8:20前到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龙湖区黄山路28号)六楼613A室进行面试顺序抽签,上午9:00将进行面试,考生未按抽签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