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头市人民检察院设27个职能科室,列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1个。
主要职责是:确定全市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危害国家安全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组织领导全市检察系统的纪检监察;承办其他应由市检察院负责的事项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止,我院政法在编212人,工勤在编20人,实际政法在职193人,工勤在职19人,其他人员25人,离退休78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共4982万元,其中:预算拨款4982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共4982万元,其中:预算拨款4982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3465万元,占总支出的69.55%,比上年增加22.11万元,增长0.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28.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6.95万元。项目支出1517万元,占总支出的30.45%,比上年增加768万元,增长50.63%。
四、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1、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支出合计4982万元,比上年增加790.11万元,增长18.85%。其中:(一)基本支出预算3465万元,占总支出的69.55%,比上年增加21.11万元,增长0.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28.75万元,占70.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9.3万元,占12.38%;商品和服务支出606.95万元,占17.51%。增长原因:2015年经费由市级财政保障,保障标准达不到实际支出,部分开支需由上级财政补助,而2016年经费由省财政按人员经费实际开支和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保障,因此经费增加。(二)项目支出1517万元,占总支出的30.45%,比上年增加768万元,增长102.54%。增长原因:2016年省统管后,办案力度加大,所需经费增多。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对比说明:2016年三公经费总预算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公务接待费23万元。与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对比下降了51.26%。减少原因是:公车改革后,车辆编制数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也相应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