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头市人民检察院设27个职能科室,列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1个。
主要职责是:确定全市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危害国家安全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组织领导全市检察系统的纪检监察;承办其他应由市检察院负责的事项等。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市级收入预算827.25万元,其中:预算拨款736.25万元,上年公共财政预算结转资金91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2016年支出预算827.25万元,其中:预算拨款736.25万元,上年公共财政预算结转资金91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755.2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72万元。
四、三公经费对比情况
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三公经费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与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对比下降了84.03%,增减原因为公务用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