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能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基本情况:经区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同意我院设1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计划财务装备科、政工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侦查一科、侦查二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渎职侵权侦查一科、渎职侵权侦查二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监察室;司法警察大队为直属行政单位;鮀浦检察室为派出机构。上述机构均为副科级。反贪污贿赂局定为正科级机构,管理侦查一科、侦查二科工作。反污职侵权局内设渎职侵权侦查一科和渎职侵权侦查二科。
(二)人员情况
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25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114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1名)。部门领导职数5名(其中1名副检察长兼任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内设、直属及派出机构领导职数共44名。
2015年12月份离休2人、退休50人,经费供养、开支负担人数月均52人。2015年度的经费供养、开支负担人数5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50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753.51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753.51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753.51万元。
按资金来源划分,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753.51万元。
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364.5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89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