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说明
二、其他事项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表
表1 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 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3 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4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表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表7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表8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9 政府性基本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10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11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一)本部机构基本情况
1.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一)办公室(与法律政策研究室合署办公)
负责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负责草拟院各项规章制度,组织院的会议和活动,负责全院的资料、调研信息、会议、统计、档案、文件、保密工作;负责处理院机关日常事务和法律文书的打印‘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劳保福利、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工作;负责机关的环境、卫生、车辆管理、值班保卫工作,完成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一其他任务;负责全院的后勤保障和机关行政管理。
(二)计划财务装备科
制定院财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院经费的申 请、核算、管理;承办各项经费的预算业务、各类财务报表的制作、审核等。负责购置和管理院内固定资产及警具、车辆、弹药等,并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政工科
负责做好本院干部的培养、考察、考核、任免、选拔使用等 人事管理和劳动工资,以及检察官等级、警司警衔评定任免工作; 承办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党务及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秘书工作,做好检察官业务培训、奖励、做好计划生育和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
(四)侦查监督科
负责对公安机关、上级检察院和本院自侦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侦查部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以及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工作。
(五)公诉科
负责对公安机关、上级人民检察院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的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同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反贪污贿赂局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全区反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承办上级检察机 关和有关领导交办的案件。管理侦查一科、侦查二科。
(六)侦查一科
负责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七)侦查二科
负责对国家工作人员、单位受贿、行贿等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协助外地检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的案件协查以及上级检察院交办案件的侦查工作。
(八)控告申诉检察科(加挂案件管理科牌子)
负责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本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受理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案件。
案件管理科的主要职责为:负责对本院各业务部门案件统一进行受理、登记、分流,并对办案流程进行监控、管理;负责案件材料和法律文书的移送和送达;负责各类业务数据的统计工作及案件数据库建设工作;负责案件信息查询工作,办理辩护人和诉讼参加人阅卷事务。
反渎职侵权局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办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读职犯罪和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案件以及上级检察院指定管辖的案件的侦查工作;协助外地检察机关和有关部门跨地域读职侵权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分析研究本地区渎职侵权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惩治和防范对策。结合办案,做好预防工作。内设渎职侵权侦查一科和渎职侵权侦查二科,均为副科级。
(九)渎职侵权侦查一科
负责刑法分则第九章和《刑法修正案(四)})、《刑法修正案(六)》规定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犯罪案件,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拘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等渎职犯罪案件的侦查。
(十)渎职侵权侦查二科
负责刑法分则第四章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破坏选举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的侦查;协助外地检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的案件协查以及上级检察院交办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处理局内日常综合事务。
(十一)监所检察科
负责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直接 立案侦查虐待被监管人员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 员脱逃罪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案,对监外执 行的罪犯和劳教人员又犯罪案件审查批捕、起诉等工作。
(十二)民事行政检察科
承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 的,依法提请抗诉等工作。
(十三)职务犯罪预防科
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和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分析职务犯罪工作的特点、规律,提出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的预防对策,协同有关系统和行业的能部门开展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根据 检察机关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负责对职 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制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计划等。
(十四)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
负责本院的纪检并兼管监察工作,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受理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并按管理权限进行查处;制订机关廉政建设制度,组织开展廉政纪律教育和执法执纪大检查活动。完成院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五)直属行政单位
司法警察大队(副科级)负责组织实施《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检查、监督司法警察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管理本院司法警察警容、警用标志,负责机关的保卫、协调跨地区的重大警务活动。
(十六)派出机构
区人民检察院驻鮀浦检察室。
2. 人员情况
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25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114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1名)。部门领导职数5名(其中1名副检察长兼任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内设、直属及派出机构领导职数共44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预算编制原则,2017年部门预算的编制范围包括: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 。没有独立核算的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 2345.45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 477.45 万元,原因是 司法体制改革,人员工资套改支出增加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345.45 万元(预算拨款 2345.45 万元,非税拨款 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财政专户拨款 0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 477.45 万元,原因是 司法体制改革,人员工资套改支出增加 。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 2345.45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 2345.45 万元,原因是 司法体制改革,人员工资套改支出增加 。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2345.45 万元(预算拨款 2345.45 万元,非税拨款 0 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 0 万元,财政专户拨款 0 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 1722 万元,项目支出(含建设项目)预算 623.45 万元。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24 万元,比2016年预减少 2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1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无相关因公出国(境)计划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8 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18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 2 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规范公车管理,厉行节约 ;公务接待费 5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尽可能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
(二)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3万元 ,比2016年增加60万元,上升42%。主要原因是:人员扩招,增加新招录公务员。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6万元,邮电费5万元,水电费27万元,差旅费10万元,物业管理费15万元,工会经费2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0万元等。
(三) 关于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一般公务用车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其他用车1辆;其中5辆公车因公车改革已封存拍卖中。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17年部门预算无安排购置车辆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
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3 个,绩效目标:1、代表国家依法行使检察权的国家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提起公诉和实施法律监督; 2、加大反腐力度,查处职务犯罪,关注民生,维护社会稳定;3、加快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责任制,确保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拨款;
财政拨款支出: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拨款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办案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