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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7-08-24 16:44:42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2016年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检察院
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检察院列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 1个,是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检察院本部。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检察院位于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大园工业区,内设机构有:政工科、纪检组、办公室、侦监科、公诉科、(反贪局不占机构数)、侦查科、预防科、反渎局、控申科、民行科、监所科、法警大队、检察室等13个机构,主要职能是: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刑事犯罪审查逮捕、批准逮捕、代表国家依法提起公诉;依法对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进行侦查;依法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进行侦查;依法行使侦查监督、诉讼监督、执行监督等权限等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单位决算编制人数53人、实有在职人员51人、离退休人员1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坚持“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健全监督机制。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犯罪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做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决定;代表国家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努力完成上级关于查办自侦案件的任务,并力争有所突破;积极寻找侦查监督、诉讼监督、执行监督等线索和案源,依法行使侦查监督、诉讼监督、执行监督等权限等等。
二、收支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决算1074.7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 77.12 万元,原因是2016年度,我院新增公务员及办案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074.7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07.74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支出决算833.9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01.3万元,原因是2016年度,我院新增公务员及办案经费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支出833.9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33.07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13.65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7.1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6.35 万元,原因是2016年度我院节约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的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1.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级单位出国团组数为0个、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或减少) 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 0万元,原因是没有相关出国经费支出。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0万元,无此项目支出;(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无此项目支出;(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无此项目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2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7.5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6.77万元,原因是16年无购置公务用车,且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开支。主要包括:(1)报废0辆、更新购置0 辆,购置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9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13.23万元,平均每辆1.47万元。
3.公务接待批次6批,人数53人,公务接待费支出0.4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0.4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0.42万元,原因是2016年本部门(单位)增加公务接待。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4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减少396.89万元,降低75.55%。主要原因是2016年,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检察院归入省统管部门,公用经费有所减少。
六、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8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厅(市)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院无涉及在2016年度实施绩效评价的相关民生项目及重点项目。
九、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拨款。
财政拨款支出: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拨款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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