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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成立专班统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时间:2018-04-03 09:06:11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近日,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专题听取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汇报,分析现阶段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下一步专项斗争工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健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检察院党组决定调整优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下设办公室职能,在检委办成立专项检察监督工作办公室,由研究室、侦监、公诉骨干力量组成专班,专门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该专项办公室对外代表我市检察机关与政法委、公安、法院、纪检监察等单位沟通联系,对内负责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汇总工作情况、牵头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开展案件督导等工作,通过发挥理论研究、辅助决策、对外协调和案件督办作用,确保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稳步推进。
  张健检察长对我市检察机关全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六点意见:一是要高度重视。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狠抓责任落实,争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排头兵”。二是要优化组织结构。通过成立专项检察监督工作办公室,由骨干力量组成专班负责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综合指挥,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稳步开展。三是要加强学习。要深入系统研究上级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密切关注全国各地扫黑除恶经验方法,及时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确保把每个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四是要健全工作机制。要完善督导督办制度,市检察院每个月开展一轮督查,每季度听取一次专题汇报,形成对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加强与司法、监察和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畅通信息通报与线索移送渠道,统一执法办案标准,形成依法从严从快打击黑恶势力的合力。五是要加强宣传。要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加快案件信息和办案经验报送,通过主流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发布,形成对公众的正面引导。六是要做好后勤保障。计财部门和技术部门要主动作为,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开展提供必要的设备和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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