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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检察机关坚持“四结合四注重”推动举报宣传活动取得新成效

时间:2011-08-05 09:19:37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省院副检察长王雁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文松、市政协副主席林合坤、市院检察长赖德贵等领导与参加活动的部分同志合影

省院王雁林副检察长等领导看望参加咨询活动干警

  6月20日至6月24日,我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主题为“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的举报宣传周活动。活动期间,全市两级检察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不断创新举报宣传形式,充分发动群众举报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展示了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得到专程前来我市检查指导工作的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雁林的高度评价。
  一、结合开展群众工作,注重宣传发动群众
  我市检察机关坚持把举报宣传作为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今年的举报宣传主题,面对面接受群众咨询、举报、控告,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专群结合的工作机制。一是上街设点宣传。两级检察院共在市、区繁华路段设置宣传点18个,出动车辆50台次,制作宣传挂图、展板345个,接受法律咨询845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6450份,有274名检察干警及18名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参加了举报宣传活动。市检察院还精心编印《举报宣传手册》,并把十五条检察官警示建言制作成大型展板,以形象生动、通俗易懂的漫画宣传反渎职侵权工作,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二是坚持进村入户开展宣传。两级检察院领导亲自带队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共走访15个街道、村居和16家企业,把法律咨询和服务送到广大人民群众家门口,延伸举报宣传的触角,增强人民群众的举报意识和责任感。三是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两级检察院共有31名正副检察长参加了6月21日的“检察长接待日”活动,共受理群众举报17件、控告7件、申诉18件,直接批办44件,树立了检察机关为民办事的良好形象。四是落实奖励实名举报政策。加大保护举报人权利和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的力度,“举报宣传周”期间,市检察院对1件实名举报案的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进一步激发群众举报热情,增强了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感。
  二、结合预防职务犯罪,注重预防警示教育
  我市检察机关突出举报宣传工作重点,着力强化对司法行政执法单位等重点部门的预防警示教育,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一是把“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汕头站)”放在“举报宣传周”期间举办,并在巡展活动现场设置举报宣传点,方便参观展览的干部群众咨询有关法律问题。展览期间,共吸引了市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金平、龙湖、濠江、澄海等区共585批次16000多人进场参观、咨询,收到良好的预防警示教育效果。二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行政执法单位座谈会等形式,提高反渎职侵权举报宣传的实效。全市两级检察院共召开联席会议、举报宣传座谈会14场,如市检察院组织全市29家行政执法单位召开“反渎职侵权工作座谈会”,金平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监察局联合召开了“开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 第二次联席会暨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活动”通报会议等等。三是走进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法制宣讲,教育引导广大行政执法人员提高对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危害性的认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活动期间,两级检察院共走访国土、规划、卫生、教育、税务、药监等行政执法单位67家,上法制教育讲座54场,全市共2740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讲座。
  三、结合服务保障民生,注重延伸工作触角
  我市两级检察院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在举报宣传活动中积极搭建服务群众的新载体,努力实现与人民群众“面对面、手拉手、心连心”。一是强化领导下访、巡访,满足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的需要。两级检察院共有21名正副检察长带队下访、巡访,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妥善处理群众诉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加强检察机关与相关信访部门的沟通配合,最大限度解决信访突出问题。邀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市民政局等机关的信访部门一线领导,以“举报宣传周涉法涉诉信访”座谈会的形式,对近年来多次到检察机关缠访的7宗信访案件进行全面剖析、协调,共同研讨解决的办法,取得较好的效果。三是开通“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将心理疏导引入控申举报接访工作中。该服务热线由具有专业心理学知识的检察官负责,“举报宣传周”期间共接听需要心理干预的群众电话2个,初步达到解疑释惑、息诉罢访的目的。四是创新检务工作机制,进一步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如金平区检察院在“举报宣传周”期间成立“综治信访维稳检务工作站”,并配套在7个街道维稳中心设置工作联系点,积极宣传和开展与检察工作紧密相关的各项工作,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
  四、结合推进阳光检务,注重扩大舆论宣传
  我市检察机关坚持把举报宣传活动作为推进“阳光检务”的有效载体,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平台等媒体的独有优势,全方位、多层次、多途径宣传渎职侵权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以及检察机关查办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的工作成效,扩大举报宣传的社会影响。一是发布活动公告、召开新闻发布会,提前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设点宣传的情况,并通报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治理事业贿赂等专项工作的基本情况,鼓励人民群众依法、大胆举报。二是召开媒体座谈会,充分依托新闻媒体收集社情民意,同时让新闻一线的记者们更全面、更翔实地了解和报道检察工作,营造崇尚法治的良好舆论环境。三是运用媒体强化正面宣传。活动期间,媒体报道举报宣传活动的文章和广告有24篇,发出举报宣传手机短信5000多条。如6月20日,《汕头日报》在二版显要位置刊发专稿《全社会都来关注和参与反渎职侵权工作——市检察院检察长赖德贵就我市检察机关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答记者问》,并在三版推出整版的《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专题报道,全面介绍今年“举报宣传周”活动的主题、宣传内容和具体工作安排,动员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汕头电视台以及澄海、潮阳、潮南、南澳的电视台也都以电视专访的形式,大力宣传我市各地开展举报宣传活动的情况,最大限度拓宽举报宣传受众面,营造良好的举报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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