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高检院、省院有关工作部署,切实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确保我市各级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平稳、有序进行,近日,市检察院制定出台《汕头市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我市各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专题预防实施方案》。
为指导此次专项预防工作,落实各职能部门的分工配合,市检察院成立了以赖德贵检察长任组长,杨宏强、吴少荣、郑灶和、刘爱平、罗益平副检察长任副组长的专题预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预防、反贪、反渎、侦监、公诉、控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方案》要求各区(县)检察机关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专题预防工作的组织领导。
《方案》对换届选举各个阶段的预防工作作了部署。一是换届选举前要加强法制宣传。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和预防在先的原则,切实加强预防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公民参与投票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和社会意识。要教育广大选民、候选人和组织选举活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拥护宪法和法律,自觉遵守选举秩序,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要警示潜在的违法违纪分子,破坏选举秩序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二是换届选举中要加强监督检查。要积极配合纪检、组织部门和选举机构加强对换届选举各个环节的监督,及时发现可能影响换届选举的不良苗头及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要严格遵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联合发出的《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提出的“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职务犯罪,要依法查处。三是换届选举结束后要加强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要积极与党委和组织部门联系,抓住换届选举后的关键时期,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有深度、有警醒作用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
《方案》明确各部门的具体分工,要求各部门要各尽其责、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形成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的合力。一是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要充分发挥预防监督作用,防范换届选举中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要充分发挥预防宣传作用、警示教育作用、预防咨询与调查作用、法律监督作用,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廉洁守法,不搞贿选、买官卖官、操纵选举等违法行为,防止发生“带病上岗”、“带病参选”、“带病提拔”等事件以及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行为。二是控申部门要认真做好涉选举报处理、信访接待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要认真处理好涉选举报线索,有侦查价值的要迅速移送反贪、反渎部门;要高度重视涉选信访上访案件,依法妥善处理。三是反贪、反渎部门要做好涉选职务犯罪案件查处工作。对控申部门移送的涉选举报线索,要认真受理,积极做好初查工作,发现确有职务犯罪行为的,要果断立案,及时查处,严厉打击;案件查处过程中,要注意维护正在进行的选举秩序,做到既不干扰换届选举的正常进行,又不影响案件的侦查工作;要积极与纪检、组织部门进行沟通,认真调查分析案情,慎重确定办案时机,注意办案影响,努力达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四是侦监部门要做好涉选案件的侦查监督工作。对暴力破坏选举、聚众围攻选举现场等涉暴涉选案件要及时受理和审查,依法作出批捕或不批捕的决定,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要高度重视对涉选职务犯罪案件的受理,对企图通过贿选、买官卖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操纵选举等赢得选举结果的案件要做到依法审查,该捕即捕,为换届营造一个风清气正、民主公正的选举环境。五是公诉部门要做好涉选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要及时进行审查,严把证据关,正确处理好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打击涉选刑事犯罪与维护换届选举政治环境的关系,既做到公正司法,又做到维护政治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