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至19日,由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叶美陆带队的检查调研组一行到我市检查指导工作。调研组在市检察院罗益平副检察长的陪同下,先后到龙湖区、澄海区检察院和市检察院检查落实办案安全防范等工作情况,并对基层院办案工作区建设提出了意见建议。
19日下午,检查调研组在市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市检察院赖德贵检察长、罗益平副检察长,反贪局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基层检察院分管反贪工作的副检察长参加了座谈。检查组在听取罗益平副检察长汇报我市检察机关落实办案安全防范及有关工作情况后认为,汕头市检察院党组及各办案单位、机关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办案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办案安全规定及要求,办案安全防范及自查自纠工作成效明显。反贪办案工作有特色、有亮点,特别是在查办大案要案、窝案串案、行业治理、追逃工作等方面取得了很好成绩。
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叶美陆对下一步如何做好办案安全防范等工作提出“四个进一步”的要求:一要进一步加强办案安全基础建设。个别基层院的办案工作区要按标准化、现代化的要求加大改建力度,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基础设施设备要尽快建立、完善、规范,要建立健全办案安全监督小组和办案医疗应急救治小组等安全防范机制,确保办案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二要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反贪部门要有很强的全局观念,明确办案思路,整合办案资源,部署办案力量,确保办案规模、数量等目标如期实现。三要进一步抓好追逃工作。要强化工作措施,突出重点环节,将反贪、反渎追逃工作主动融入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中,清理历年积案,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网上追逃强大合力。四要进一步抓好线索的摸查工作。要在抓好结案工作的同时,挖掘有用线索,想办法再突破、再立新案。
市检察院赖德贵检察长要求我市两级反贪部门要认真落实省院检查组的意见建议,在进一步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大办案力度,不断推进我市反贪工作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