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公安民警渎职侵权等违法违纪案件发生,10月25日,龙湖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与龙湖区公安分局纪委联合召开会议,互签了《中共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龙湖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七项预防公安民警渎职侵权的建设性措施,包括联席会议常态化,通过会议及时掌握并研究解决公安队伍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风险性问题;建立案件查处协助机制,在查处涉及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过程中,互通情况和处理结果,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查处;对公安民警重大渎职侵权案件,双方同时派员查办或合办等。该联席会议制度的签订,有利于增进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工作交流,形成反渎职侵权工作合力,促进公安民警公正廉洁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