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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检察机关加强办案工作区建设提升办安全防范工作效果

时间:2011-11-30 09:31:36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近年来,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加大对全市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建设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多项办案安全防范机制,为检察机关安全、文明、规范执法提供良好的平台。近日,省院对全省办案工作区建设组织专项检查时,对我市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建设给予充分肯定。 
    一、领导高度重视,硬件设施一流 
    市院领导高度重视办案安全防范工作,把办案工作区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狠抓落实。在市院新办公楼建设规划初期,赖德贵检察长要求要按照“全省较为先进,粤东处于一流水平”的高标准,建设市院办案工作区,并要求各基层院要以规范化标准进一步完善办案工作区建设,确保硬件设施落到实处。对个别基层院办案区存在硬件设置不规范问题,市院在督促有关单位克服困难尽快完善的同时,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及市、区财政部门协调,帮助解决建设资金困难。目前,我市两级院共设置9个办案工作区、讯问室19间,总用房面积1405平方米。 
    二、规范办案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建章立制,确保执法办案安全无事故。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根据办案工作实际,制定多项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如市院出台了《汕头市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规定》,《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办案安全防范的规定》、《汕头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看管工作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安全责任机制、内部监督机制、法警看管工作制度、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制度以及检医联动机制;金平区院制定了《反贪污贿赂局进一步加强办案纪律的工作制度(试行)》、《反贪污贿赂局使用侦查工作区操作规范》,进一步规范了反贪干警在侦查工作区进行询问和讯问等执法办案行为,完善执法办案工作机制;澄海区院建立了安全检查制度,对进入办案工作区的非检察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由办案人员对其随身携带的物品根据需要登记暂时保管,对进入办案工作区的办案人员进行登记,明确办案人员的职责、纪律。二是加强监督,确保执法办案依法进行。严格落实看审分离制度,要求参与办案的司法干警自觉接受办案检察人员监督,同时规定司法警察有权对办案检察人员不规范、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纠正,加强内部制约。监察部门加强对办案工作的全程监督,特别是在案件突击阶段,实行信息通信管制,通过加强监督保障规范文明安全执法办案。 
    三、建立预防机制,安全防范在先 
    我市两级检察机关侦查办案部门认真落实办案安全防范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做到未办案先预防、边办案边预防,即在办案前做好办案安全防范预案,预测在办案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做好防范措施。两级检察院都按照省院的要求,建立了对新参与办案干警进行岗前办案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建立检察机关与医疗单位应急救治工作联系制度,成立检察办案医疗应急救治小组,完善办案工作区待诊室的简易救护设施和应急药品的配备;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办案安全监督小组机制、办案安全工作信息反馈和舆情监控应对机制,及时将办案安全情况向上级院报告。金平区院还制定《办理职务犯罪个案安全防范预案》,要求反贪部门在查办每一宗职务犯罪案件之前,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工作预案,明确安全防范措施和责任,实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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