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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检察院入选全国文明单位候选名录

时间:2011-11-30 09:33:54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中央文明委11月28日在中国文明网对拟表彰的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汕头市检察院在全国文明单位候选名录中榜上有名。 
  根据中央文明委颁布的规定,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每三年表彰一次。今年4月,中央文明办下发了《关于做好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推荐工作的通知》,对评选表彰工作作出部署。各地、各部门按照自愿申报、组织审核、本地公示、文明委审定等程序,向中央文明办推荐了候选名单。中央文明办对各地、各部门推荐的全国文明单位,按照新修订的《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标准》进行审核,并组织向文明单位所在地方和所属行业主管部门交叉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候选名单。 
  从公示名单看,广东省检察机关此次共有两个单位入选全国文明单位候选目录,另一个单位为紫金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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