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搜索

今天是:2025年05月19日 星期一

当前位置: 首页 > 检察基层院 >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 > 工作动态

龙湖区委书记林定亮对区检察院工作作出批示

时间:2017-04-11 16:29:37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近年来,龙湖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服务保障全区综治维稳工作以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得到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近日,龙湖区委书记林定亮对该院依法打击“村霸”恶势力和精准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分别作出批示:“今年特别防护期维稳工作任务艰巨,区检察院主动作为,对症下药、措施有力,向村霸和恶势力亮剑,值得肯定。希各街道镇各政法部门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切实加强基层治理,确保村居换届顺利完成,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区检察院主动服务,四项机制、五项措施有效有力,是带头践行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榜样,值得各级部门学习。”
  为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近日,龙湖区检察院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向全区相关部门和7个街道镇及下辖的116个村居发出题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 剑指“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预防提示。提示分析了“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存在的形式和社会危害性,提出以案释法加强宣传引导、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构建文明和谐的农村新秩序三大对策,明确了查处涉农职务犯罪、快捕快诉农村黑恶势力犯罪等四项举措,切实保障了基层政权稳定、农村秩序井然、农民安居乐业。
  为更好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近日,龙湖区检察院与区工商联建立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机制,明确要树立平等保护意识和主动服务意识,建立联席会议、投诉监督、日常联络和信息交流反馈、内部协作配合等四项制度机制,落实走访调查、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提出防范对策、依法打击犯罪、营造激励创新氛围等五大举措,综合运用打击、预防、教育、监督、服务等手段,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1538123733917953.png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黄山路28号

电话:0754-88927500 传真:0754-88927711

Copyright © stjc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 19141064号

webrecord.png粤公网安备 440507020004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