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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区检察院依法快审快诉一宗借抽奖名义强迫交易的涉恶犯罪案件

时间:2018-04-24 09:08:56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近日,龙湖区检察院依法对假借抽奖名义强迫他人高价购买低价“奖品”的赵某、符某涛、邹某以涉嫌强迫交易罪向龙湖区法院提起公诉。
  经查,自2017年6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赵某雇用犯罪嫌疑人符某涛、邹某洲及同案人李某鹏、张某、“小某”(均在逃)等人,经事先通谋,分工合作,通过摆设抽奖摊档、假冒顾客,制造中奖后可以低价购得高价奖品的假象,吸引不明真相的过路群众参与抽奖,进而诱骗“中奖”的群众以不低于人民币300元的价格购买实际价值十分低廉的手表、数码理疗仪等小商品。如果“中奖”群众发现受骗要求停止交易,犯罪嫌疑人则会采取围堵、恐吓等暴力威胁手段,强迫被害人完成交易。
  该案移送龙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证据材料,认为该案可能系涉恶违法犯罪,在向院领导汇报后立即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列明补充侦查提纲,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严格参照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对“恶势力”的认定标准对证据细节等方面进行补充侦查,并要求加大追逃力度,尽快将同案人李某鹏、张某、“小某”缉拿归案。经公安机关补查重报后,承办检察官加班加点对该案进行全面细致审查,仅用时三天就完成全案的审查工作。最终龙湖区检察院认定赵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及在逃的多名同案人经常性地纠集,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强迫交易犯罪活动,涉嫌强迫交易罪,且其犯罪行为符合“恶势力”犯罪特征,应予以严厉打击,遂依法向龙湖区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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