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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一督导组到金平区检察院调研指导教育实践活动

时间:2014-04-28 16:59:59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近日,市委第一督导组到金平区检察院调研督导教育实践活动,认为该院的教育实践活动措施扎实,有特点有亮点,推动了检察队伍和纪律作风建设。
    今年2月份以来,金平区检察院积极出新招、办实事,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一是入脑入心,扭风强纪。通过领导授课、开辟宣传栏、进行“考学”、组织观看教育片等活动,引导干警进一步明确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投入教育实践活动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以活动的目标和任务为方向,全面改进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二是“四个结合”,严抓实干。立足工作实际,提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做到“四个紧密结合”,把教育实践活动渗透到业务、作风、队伍建设和后勤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将“三严三实”要求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三是特色鲜明,惩罪护民。开展给力基层班子,指导协助追讨被拖欠的土地租金、保障“两委”选举、搭建援教平台等活动,依法严惩犯罪行为,积极办好民生实事,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督导组对金平区检察院的各项检察工作及教育实践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该院活动措施扎实,有特点有亮点,做到了“四个有力”:一是领导有力,组织有序;二是宣传有力,简洁紧凑;三是行动有力,主动作为;四是规范有力,狠抓作风。同时,督导组要求该院在接下来的教育实践活动中要做到“四个注重”:一是注重学深学透,领导班子要带头,先学一步,学深一些。二是注重结合,要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检察日常业务相结合,突出主业,服务民生。三是注重与时代形势相结合,要深入学习焦裕禄精神,找准切入点,真正做到亲民爱民、艰苦奋斗、科学求实、迎难而上、无私奉献。四是注重广泛听取意见,做到“真听、敢听、善听”,把意见及时分类整理,建立台账,能改的及时改,不能立即改的要落实责任人、明确时间表,统筹规划,立行立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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