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金平区检察院高度重视,重拳连击,势必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近日,该院在前期已依法批捕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件5人的基础上,又依法批捕此类犯罪案件2件2人,彰显检察机关誓与黑恶势力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经查,在韦某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非法拘禁罪一案中,包括韦某旺在内的多名犯罪嫌疑人加入传销组织后,通过随机添加QQ、微信好友,以交朋友、谈恋爱等方式诱骗多位被害人至传销窝点,采取非法拘禁、暴力威胁等手段逼迫受害人说出支付宝和银行卡密码,强行夺取财物用于购买传销组织产品,侵犯被害人人身权与财产权,社会危害性极大。在许某文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中,许某文曾因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先后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在金平区岐山东楼综合市场内辱骂、殴打、持刀威胁市场档主,多次强索钱财,并致被害人受伤,社会危险性较大。
金平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上述两起案件均符合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涉黑恶势力的案件定性,犯罪嫌疑人韦某旺有组织地进行暴力犯罪、非法拘禁,若未能及时依法严惩,易发展为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嫌疑人许某文在农贸集市欺行霸市,寻衅滋事,其涉案金额虽小,若未能及时依法惩处,极易助长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遂依法对该二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接下来,金平区检察院将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环节进行严格研判,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10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让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