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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区检察院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促进饮用水源保护

时间:2018-06-21 08:17:24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今年以来,金平区检察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强化法律监督为抓手,把开展梅溪河(金平段)整治专项行动列为民行检察重点工作,共向区农林水务局、环保局和城管局发出检察建议书5份,督促有关部门加大对饮用水源的保护力度,为推进梅溪河“一河两岸”景观工程建设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一、高度重视,领导靠前指挥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金平区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专项检察工作小组,制定了《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参与梅溪河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积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制度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结合服务保障梅溪河“一河两岸”景观工程建设项目顺利推进,着力打造金平检察行政监督品牌。该院领导数次带队巡查梅溪河饮用水源保护区(金平段),指导民行检察部门紧紧围绕“公益”这一核心,全面开展梅溪河饮用水源保护区(金平段)生态检察工作。
  二、多措并举,拓宽公益诉讼案源。一是该院民行检察部门分管领导多次带领民行干警走访岐山、月浦、广厦街道辖域河道以及区环保局、区水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河道实情,收集梅溪河饮用水源保护区(金平段)和西港河存在的问题线索。二是积极向群众宣传生态保护和公益诉讼的积极意义,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及时反馈河道生态保护及存在问题的相关信息,拓宽公益诉讼工作线索渠道。三是密切关注本地新媒体平台和各界群众舆情,对存在损害社会公益的行为事实,及时调查了解,督促行政监管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促进整改。
  三、依法监督,促进饮用水源保护。该院民行干警数次深入梅溪河饮用水源保护区(金平段)、西港河等地,对堤岸存在的违规养殖场、违章搭建物、建筑废土,漂浮在河面上的水浮莲,以及在梅溪河饮用水源保护区(金平段)违法游泳、洗涤和捕鱼钓鱼等乱象进行拍照取证,同时就橄榄台上市民的爆料,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调查。针对存在的问题,金平区检察院及时立案,分别向区水务局、环保局和城管局发出检察建议书5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日前,金平区城管局已积极落实检察建议要求,对河道内3处违章建筑物进行清拆,取得较好的法律监督效果。
  接下来,金平区检察院将结合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事项,不断加大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服务职能的宣传力度,形成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共同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力,推动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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