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内部工作机制,保障监督工作落到实处,近期,濠江区检察院分别制定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和“两法衔接”工作操作流程等内部工作机制,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一、严格审查,实现案件化管理。在推动“两法衔接”工作成员单位每月向该院报送“两表两文书”(“两表”即《接受投诉(举报)情况统计表》和《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统计表》,“两文书”即行政执法机关接到投诉(举报)后的处理意见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辖区基层派出所每月向该院报送当月行政、刑事案件办理情况工作的基础上,由侦监部门指定专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报送材料的初审工作,每案填写一份监督审批流转表,对公安派出所和行政机关报送的材料严格审查,全面实行案件化管理,实现对行政执法、刑事侦查活动的全面监督。
二、明确分工,落实办案责任制。充分发挥该院内设机构改革后相关职能部门的法律监督职责,根据监督范围不同分别采取有效监督措施,明确“两法衔接”工作由侦监、民行部门区分重点,分工协作,互相通报审查情况,移送案件线索,并进一步规范移送标准、监督权限及工作任务,形成人员优化、联动互通、资源共享、无缝对接的监督工作模式。进一步落实员额检察官的办案责任,将经过初审发现的监督线索及时移交检察官办案组,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审查办理。
三、规范流程,提高监督实效性。进一步规范、细化工作流程,明确要求对“两法衔接”工作成员单位、公安派出所每月报送的材料,指定专人认真审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初审意见,并填写审批流转表,发现监督线索的按照规定移送相关部门检察官办案组办理,完善工作程序和流程,实现材料审查、线索流转、案件办理等环节全程留痕、全程监督,确保监督机制顺利运行,切实保障工作效率和监督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