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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阳区检察院设心理疏导约谈室扎实开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心理疏导工作

时间:2016-09-20 17:46:34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近年来,潮阳区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涉罪案件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通过深入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生长和生活环境,针对性的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帮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正确认识自身的犯罪行为,重塑人生信念,早日回归社会。近日,该院设立心理疏导约谈室,专门用于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疏导工作,并在办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华(化名)涉嫌故意杀人未遂一案中,邀请经验丰富的高级心理咨询师为小华量身制定疏导方案,同时联系监护人多方配合对该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专业心理疏导,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细致审查,确定心理“症结”。经审查,小华涉嫌故意杀人一案系因被害人的一句玩笑话引发,小华认为被害人的玩笑话是在辱骂自己,继而萌发杀害被害人的动机。鉴于小华的作案动机有违常理,其作案手段与其所处年龄段的心理特征也存在偏差,经深入了解,发现小华平时喜欢上网玩游戏,性格较为内向、孤僻,脾气暴躁,案件承办人判断小华可能存在心理问题,遂请示院领导,决定对小华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帮助其打开心理症结,及时回归正道。
  二、深入研判,开好疏导“药方”。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联系了潮阳一中具备丰富心理疏导经验的高级心理咨询师刘老师,双方多次座谈,详细介绍案情及小华的家庭生活情况,分析探讨小华在案发前后的情绪变化情况及心理状态,深入研判造成小华实施犯罪行为的各方面原因,并最终认为导致小华犯罪的主要因素是由于父母忙于打工、疏于对其管教,致其长期沉迷虚拟网络游戏,现实中缺乏与大家的沟通,对其心理健康成长产生了严重影响。该院遂在专业老师的帮助下,针对小华的成长环境及性格特点制定疏导方案,为心理疏导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三、对症下药,确保工作实效。承办人、心理咨询老师与小华的监护人进行充分沟通,教育引导其充分认识到家庭环境、亲情关系对未成年人心理及成长的重要影响,要求其今后全面承担起监护人的职责,切实加强对小华的管教和引导,让小华早日在亲情的感召下消除心理症结。承办人、监护人及心理咨询师一起深入看守所看望小华,对小华的心理状况进行测试,通过聊天谈心逐步消除小华的戒备,并适时进行引导教育。在家人和检察官、心理咨询老师的关心疏导下,小华逐渐认识到其行为的错误性、严重性和危险性,表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非常后悔,对被害人所受到的伤害十分愧疚,并表示今后会好好做人,希望能取得社会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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