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搜索

今天是:2025年05月05日 星期一

当前位置: 首页 > 检察基层院 >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检察院 > 工作动态

潮南区检察院严打毒品犯罪力促社会和谐

时间:2013-03-19 15:30:18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近年来,潮南区检察院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促进禁毒斗争工作的顺利开展,为维护潮南区的社会政治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领导重视,加强组织部署。
    该院领导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多次在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在被评为“十一五”禁毒工作先进单位的基础上,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禁毒工作的法律法规,深入分析潮南区禁毒斗争形势,推动禁毒工作的深入开展。该院建立了认识高度统一、行动高度协调的领导机制,加强了对打击毒品犯罪案件的组织领导、协调指挥和监督制约。各科室整合内部资源,相互协调配合,提高打击毒品犯罪的敏感性,通过加强批捕、起诉的有效衔接,实现快捕快诉,快速查处毒品犯罪。
    二、重拳出击,严打毒品犯罪。
    该院始终坚持严打方针,把毒品犯罪作为打击的重点,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惩处危害社会治安稳定的毒品犯罪。如陈某顺贩卖毒品一案,陈某顺先后21次贩卖毒品冰毒给吸毒人员,涉案毒品冰毒共重约11.69克,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该院坚持严审细查,准确适用法律,该案经向潮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陈某顺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有效打击了毒品犯罪活动的嚣张气焰。
    三、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
    一方面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形成了打击毒品犯罪的合力。如廖某苗贩卖毒品一案,经审查发现涉案毒品冰毒共10.85克,毒品麻古共4.27克,且廖某苗属于累犯,因此建议法院对廖某苗从重处罚,后廖某苗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另一方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确保毒品犯罪得到依法惩处。如在审查颜某洪容留他人吸毒一案中,发现涉案人员郑某葵涉嫌容留他人吸毒,遂向公安机关发出《继续侦查意向书》,要求查清郑某葵的犯罪事实,后经公安机关提请,该院依法批准逮捕了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的郑某葵。
    四、宣传教育,提高禁毒意识。
    在禁毒工作中,禁毒预防是关键,该院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着力开展禁毒宣传工作。一是以青少年教育为重点,加强在校学生的毒品预防教育,坚持派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组织开展禁毒教育法制课,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的作用,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拒毒意识和能力。二是把宣传工作贯穿于办案过程中,结合“举报宣传周”活动、社区调查等,提高普通群众的拒毒意识。三是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加大对监外执行人员的宣传教育,及时注意掌握对有吸毒劣迹人员的思想动态,引导监外执行人员远离毒品。
    五、从严治检,建设禁毒队伍。
    一是坚决杜绝本院干警有涉毒行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严抓作风纪律教育,逐级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和《“三项安全”责任书》,要求全院检察干警及其家庭成员远离毒品,筑牢思想防火墙。二是加强队伍建设,通过组织视频培训、邀请专家辅导、开展岗位练兵等活动,加强干警的业务能力,积极应对毒品犯罪的挑战。三是建立一支紧跟形势、服务中心的宣传队伍,及时把禁毒工作形成信息和资料,服务领导决策,为禁毒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1538123733917953.png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黄山路28号

电话:0754-88927500 传真:0754-88927711

Copyright © stjc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 19141064号

webrecord.png粤公网安备 440507020004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