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依法、公正、规范进行,今年以来,潮南区检察院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以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的刑罚变更执行情况为重点,实施“三个三”机制,扎实推进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
一、谈、查、听三管齐下,清理发现问题。潮南区院联合区司法局深入走访辖区11个基层社区矫正部门,与罪犯面谈、抽查档案、听取汇报,谈、查、听三管齐下对适用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含保外就医)“三类犯罪”的在矫罪犯全部进行清理摸底、考察监督,并对其余在矫罪犯进行随机抽查,共考察监外执行罪犯153名,推进了社区矫正的规范化。在清理过程中,该院发现辖区内3名在矫罪犯在办理报告入矫后,于今年7月份失去联系,有脱管危险,遂依法向区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加大追查力度,全力寻找3名失联在矫罪犯,维护刑罚执行权威。
二、检、司、裁三方联动,查补工作漏洞。立足潮南区尚未设置看守所的实际,将专项工作重心放在司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上,加强与司法局、社区矫正裁决机关的沟通协调,相互通报工作情况,联动核对、补充相关法律文书,敦促在矫罪犯到案办理入矫手续,并依法执行刑罚,合力推进专项工作发展。该院在与区司法社区矫正部门联合开展的“基础数据核查”工作中,发现该院监所检察部门掌握的在矫罪犯中,有10人尚未办理入矫手续,区社区矫正部门也未收到裁决机关送达的法律文书,该院立即向相关裁决机关发函,商请裁决机关查漏补缺,全面核查并补齐法律文书。
三、宣、审、督三措并举,拓展活动成果。一是创新宣传模式。制作并发放“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向群众宣传专项活动及相关法律规定,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依法举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以及通过非法手段得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行为。二是细化审查工作。要求监所检察部门干警对新收到的罪犯相关材料、法律文书从程序上和实体上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依法严格把关,确保人、材料和法律文书间一一对应,清晰明确,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法定条件的,及时发函或检察建议要求相关部门核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三是督促加强监管。树立治本理念,由个案监督扩展至对相关部门监督、监管机制的检察监督,对于专项活动中发现的监管制度漏洞,及时提醒相关部门查摆补正。如在专项活动中,该院发现2名罪犯分别在缓刑考验期间重新犯罪和吸毒,遂对社区矫正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加强监管工作,深入开展对监外执行罪犯的特殊预防,全面强化对监外执行罪犯的帮教和法制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