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市检察院于今年2月份开展了对2011年度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在组织全院干警及各基层院领导班子成员的民主测评中,市检察院领导班子及成员思想作风和工作业绩得到干部群众的充分肯定,获得“好”的票数均在95%以上,最高97.3%。
一年来,市检察院领导班子和各位班子成员,特别是赖德贵检察长,高度重视加强班子自身纪律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自觉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带动队伍整体建设,营造干事创业、公正执法、廉洁为民的良好氛围。一是倡导艰苦奋斗作风,促进廉政勤政。认真落实执行领导干部报告重大事项、对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规定和《严禁检察机关在内部公务活动和交往中用公款请客送礼的规定》等纪律制度,大力提倡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作风,坚决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风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检若干规定》,全面加强班子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引导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思想觉悟,加强道德修养,树立廉洁从检的模范形象。三是制定下发《汕头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责实施细则》和《汕头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问责制》,进一步加大内部监督工作力度,强化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促进认真履职、依法办案、廉洁自律,有效提高检察效能和工作效率。在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市检察院五年内完成了从市文明单位、省文明单位到全国文明单位的创建过程,并荣获“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等荣誉,赖德贵检察长被高检院荣记个人一等功。五年来,全院干警没有发生违纪违法案件,也没有发生因执法不公、不当而引发涉检上访或重大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