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南澳县检察院结合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加强四项机制和三个平台建设,有效促进检务公开规范化,全方位展现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一是加强检察工作公示机制建设。该院利用办公大楼LED显示屏、南澳公共场所大型户外显示屏和手机短信等平台,向社会宣传检察机关业务信息和检察工作纪律等。通过落实“检察开放日”制度,让社会各界更近距离了解检察工作,增强检察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加强案件查询与律师阅卷机制建设。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系统,进一步规范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实现案件信息家中查询、身边查询、随时查询功能。制定接待律师阅卷的工作规则,规范律师阅卷的期限、阅卷内容、阅卷场所、阅卷程序,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三是加强案件公开听证机制建设。建立对不服不批捕、不起诉以及重大疑难信访维稳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公开审查制度,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阳光自侦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在搜查、扣押、冻结款物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工作制度,加强对执法办案现场的监督。五是加强网络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南澳检察”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对外发布检察要闻、动态信息、出庭公告以及社会重大影响案件查办进展情况,实现检民互动,同时开辟专门版块接受社会公众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控告、举报和投诉,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六是加强控申接访平台建设。在控申接待室增设电子触摸屏、法律法规宣传栏,将控申指南上墙,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把控申接待室打造成便民利民的重要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控申、举报、检察长接访等服务。七是加强基层农村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制订《南澳县人民检察院派驻云澳镇检察室轮值工作制度》,规范派驻检察室的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检察服务,促进基层组织和执法司法机关依法履职,维护基层农村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