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强化对南澳县海洋生态环境的常态化司法保护,推进该县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近日,南澳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庆元带队到县海洋与渔业局开展“海洋生态检察”专题调研。
调研座谈会中,李庆元检察长一行向县海洋与渔业局人员深入了解南澳海洋经济发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涉海建设项目、渔业安全生产等方面情况,双方还围绕“蓝色海湾”、“海洋牧场”等重点项目的实施以及如何整治养殖区域、休渔期违规出海捕鱼和其他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等问题展开深入交流和探讨。大家一致认为,南澳的优势在海洋,出路也在海洋,因此必须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发展原则,通过积极引导、广泛宣传,切实转变渔民群众传统的海洋观念;通过出台其他适应南澳海洋经济发展模式的政策措施,积极鼓励渔民群众转变产业发展模式,减少对海洋资源的过度捕捞,切实增加广大渔民群众创收渠道。
李庆元检察长表示,检察机关将加强与海洋与渔业局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共同探索建立服务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要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惩治和预防力度,不断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把海洋生态检察作为一项长期任务,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手段,为推进南澳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