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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澳县检察院依法为一宗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办理司法救助

时间:2017-09-21 07:56:00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近日,南澳县检察院依法对一宗强奸未遂案件的刑事被害人实施司法救助,为其争取到司法救助资金1万元,缓解了这个家庭的燃眉之急,充分彰显人权司法保障和司法人文关怀。
  2017年6月,被害人郑某在出租屋内被其继父强奸未遂,其继父为被害人家庭唯一劳动力,被公安局采取强制措施后,被害人家庭失去唯一经济来源。今年8月份,被害人郑某被省内一所高校本科录取,入学费用无所着落。
  2017年8月,被害人郑某到南澳县检察院诉讼监督部反映其家庭生活困难,该院受理此案后高度重视,经审查认为被害人家庭面临急迫困难,且没有得到相关民事赔偿及救助,符合法律规定的国家司法救助情形,遂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成功为被害人郑某争取到了1万元司法救助资金。“多亏了检察院的及时救助,让我圆了我的大学梦,将来我会用自己的能力将你们的正能量传递下去!”被害人郑某在感谢信中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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