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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澳县检察院依法起诉两宗破坏海洋资源犯罪案件

时间:2018-05-29 18:02:34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近日,南澳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发现两件立案监督线索,并依法对3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提起公诉。
  去年,南澳县检察院在日常工作中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监督行政机关执法时发现,县海洋与渔业局在乌屿附近海域查获两起非法电鱼案件。该院侦查监督部门经审查核实,认为该两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遂立即启动立案监督案件办理程序,依法向县海洋与渔业局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要求该局将这两起案件移送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在县公安局依法对该两起案件刑事立案后,南澳县检察院及时指派检察官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证据,为该案顺利起诉打下坚实基础。
  经审查该两起案件的全部材料,并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南澳县检察院认为,涉案3名犯罪嫌疑人在休渔期内使用禁用工具和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应当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对该3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该两起案件的成功办理,有效打击震慑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为打造南澳县海岛生态品牌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在渔民群体中也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教育作用,有利于促进广大渔民在休渔期尊法守法,共同投入到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行动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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