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政法委通报了2018年上半年群众安全感和政法工作满意度调查情况,在对检察院工作满意度评价中,汕头排名全省各地市第3位,南澳县排名全省各区县第1位。
今年5至7月,省委政法委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通过电脑辅助电话访问和实地调查的方式,对全省各地市及各县(区、市)群众安全感和政法工作满意度进行了调查。本次调查汕头市共完成2100个有效样本,受访人群职业涵盖在校学生、企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个体经营者、无业(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农民、自由职业者等。其中,汕头检察工作满意度得分较高,为84.60分,在全省各地市排名第3位;南澳县得分89.20分,在全省140个区(县、市)中高居第1位。
今年以来,汕头市检察机关在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公信力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汕头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内秀外名的活力特区、和美侨乡、粤东明珠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全市两级检察院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全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汕头、法治汕头建设;全面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职能作用,积极当好污染防治尤其是练江流域综合整治最有力的“法律武器”,全力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聚焦监督主责主业,不断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改革创新谋发展,以深化司法改革破解发展难题,全力打造在全省乃至全国检察机关能够叫得响、立得住的改革品牌;主动对标“五个过硬”要求,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强化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