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濠江区检察院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与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深化检察改革结合起来,从转变理念、证据牢固、出庭规范、出庭保障等多方面入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改变以往以侦查为中心的办案思路和以书面审查为主的审查方法,强化、实化庭审作用,促进刑事诉讼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一是转变公诉执法理念。该院公诉部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指控犯罪的主体作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办案,转变举证方法,注重口供之外的客观性证据的出示;转变质证方法,运用询问、讯问、反驳等增强证据三性及证明力;转变辩论方法,加强对指控事实的证明和对无理辩解的反驳,确保出庭质量,使合议庭接受、认可检察机关的意见。
二是加强庭前证据收集固定。坚持采取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适当适时介入侦查的方法,按照提起公诉的标准对侦查部门收集证据、适用法律提出意见,引导侦查部门完善证据链,保障证据在庭审中能发挥实质作用。同时,加大全面审查证据材料的力度,高度重视对物证、书证等客观性证据的审查和运用,掌握司法会计、法医、精神病等鉴定意见及电子证据专业性知识的审查判断方法,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及时补正瑕疵证据,正确适用法律和司法解释,确保良好的庭审效果。
三是提高出庭规范化水平。该院要求公诉人合理运用多种方式加强当庭讯问、当庭询问,重点围绕与定罪量刑紧密相关的内容和有争议的内容进行,发现辩护人有提示性、诱导性发问的,要及时提请合议庭制止;要求公诉人强化证据出示,加强当庭质证,把握庭审动向,提高质证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于证人翻证、被告人翻供、证据变化等突发情况,善于根据庭审预案及时应对。
四是完善责任风险评估机制。通过制订公诉案件风险评估办法,完善评估机制,对于可能发生公诉人员被攻击的案件,及时与法院、公安机关沟通协商,制定庭审应急处置预案,采取必要安全防范措施,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加大对哄闹法庭、人身攻击等扰乱庭审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为公诉人出庭提供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