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公诉工作会议,市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张健,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宏强,专职检委委员蔡少芬出席会议,全市两级院公诉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国检察机关第五次公诉工作会议、全省公诉工作座谈会精神,总结全市2015年以来公诉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会上,各基层院公诉部门就公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交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公诉部门的首批主任检察官代表还就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工作情况作交流发言。公诉部门首批主任检察官、两级院公诉业务骨干还参加了“主任检察官履职考核”论坛活动,围绕主任检察官办案制的完善机制展开深入探讨。
会上,杨宏强副检察长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公诉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认真学习上级会议精神,立足本职,从每一个公诉案件抓起,用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将上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位。二是要及时转变思维模式,苦练内功,勇于担当,共同参与到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中来,积极面对改革给公诉队伍的素质能力、案件质量保障体系带来的影响和挑战。三是要从严管理公诉队伍,树立公诉干警担当形象。要依法用好公诉权、防止滥用权利,谨慎用好公诉权、防止公权私用,进一步强化公诉队伍建设。
张健代理检察长对我市公诉部门2015年在司法办案、推进改革、参加全省公诉业务竞赛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肯定,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依法行使公诉职能,为汕头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他同时就全市两级院公诉部门如何在司法体制改革中树立标杆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鼓励全市公诉干警积极主动参与到办案责任制的模式设定中,做到既要尊崇司改精神,更要尊崇诉讼规律。二是要建立公诉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示范岗,力求以点带面,以一个示范岗引领整个公诉部门,最终树立起司法改革的标杆,体现司法改革最理想的目标模式;探索建立与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相适应的考核制度和监督制度,在实践中实现办案质量保障最大化,通过办案责任制强化公诉职能。三是要建立公诉队伍建设的四年规划,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人员结构,提高公诉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水平,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技术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公诉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