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检察院公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和部署要求,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着力加强本部门以案释法工作,促进提升司法公信力,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细化工作要求,加强法律文书说理。明确要求各案件承办人在案件审查报告、退回补充侦查提纲、不起诉决定书、刑事抗诉书、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公诉意见书等法律文书中附上法律条文,并增加释法说理部分。在全面剖析案情的基础上,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被告人为何构成犯罪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等展开严格规范的说理论证,充分阐述作出决定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使法律文书成为体现检察机关公信力和权威性的重要载体,以增强打击和预防犯罪的精准度,并使相关群众获得相应的法律知识。
二、规范工作流程,深化法律文书公开。将法律文书公开作为案件办理的关键环节,认真开展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核查工作,以提升法律文书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一是核查案卡信息,确保法律文书及时、准确公开。对法院送达的刑事判决书由专人及时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督促各承办人及时填录统一业务系统中的案卡信息,防止承办人以案件未生效为由不及时公开应当公开的法律文书,或者处理公开文书后因未入卷而无法及时公开。二是核查法律文书技术处理是否符合标准,提高法律文书公开的规范性。在对法律文书审核时发现不规范的地方,通知承办人尽快处理,保证公开的及时性。另外,每月与案管部门联系,核对当月案件公开的数量,保证案件公开的质量,对未公开的以及公开的内容有缺陷的,及时要求承办人进行整改。2013年以来,市检察院共公开法律文书107份。
三、落实普法责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不断增强公诉干警做好以案释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一是利用多种载体活用释法说理方式。公诉干警通过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发表公诉意见书、讯问被告人、与辩护人进行法庭辩论等,阐明案件事实和法律规范,达到向旁听群众进行普法教育的目的。每月10日、20日的检察长接待日活动,公诉干警配合控申等部门开展接访活动,面对面为来访群众解答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通过官方网站和“两微一端”检察新媒体,将典型、重大案件信息予以发布,及时有效地传递案件新消息,让社会公众了解法律程序和法律知识。二是利用身边案例积极发挥释法说理作用。精选近年来刑事伤害、财物诈骗、盗窃纵火等案例,结合法条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解释,告诉群众什么是违法犯罪,并告诉群众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针对容易造成当事人或公众产生质疑、影响社会稳定和司法公信力的案件,尤其是对不捕不诉案件,采取告知说理、口头说理、文书说理等方式,坚持一案一说理,有效化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三是严格规范审批工作,保障释法说理成效。建立以案释法审批机制,公诉部门负责人对以案释法案例进行严格把关,坚决不允许因释法而泄露国家秘密,同时对涉案当事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等信息进行必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