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访举报:举报人可以到侵害行为地或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检察机关举报,也可以到该检察机关的上级检察机关举报。
2.来信举报:举报人将所掌握的案件线索,以书面信函的方式投寄给负责受理此类案件的检察机关进行举报。
3.网络举报:举报人将所掌握的案件线索,通过检察机关网站进行举报。
4.电话举报:
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0754)88927723
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0754)88927632
今天是:2025年04月0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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