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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第三督导组莅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督导

时间:2019-05-07 09:41:40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5月7日上午,省检察院第三督导组莅汕,对我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督导。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益平主持督导汇报会,市院侦监、公诉、控申、刑执部门负责人和扫黑办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罗益平副检察长围绕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进展情况、重点案件攻坚情况和线索办理情况等方面,向督导组汇报了我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省检察院侦监二处王辉华处长对我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要求我市检察机关抓紧组织部署,把迎接和配合“回头看”工作作为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中之重抓紧抓细抓实;加强线索核查办理,加快线索复核进度,确保每一条线索的核查过程、核查结论经得起检验;推进重点案件办理,加大对上级挂牌督办案件的办理进度,深入研究“高利贷”、“套路贷”、网络恶意差评等新型涉黑涉恶犯罪,提高打击效能;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工作机制,推动整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完善各类台账资料,建立健全相关台账,统一数据出口,认真做好“回头看”备战工作。

  同时,王辉华处长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6点要求:一要加大工作力量投入,加速推进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坚持以“黑恶积案清零”为目标,全力攻克一批收案后长时间没有进展、诉讼进程缓慢的案件;建立针对涉黑涉恶案件的专业化办案组,重大案件由检察长亲自办理,亲自阅卷,亲自出庭支持公诉,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和效率。二要完善制度机制建设,着力提升办案质量。要严格落实全省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同步审查把关制度;完善退回补充侦查机制,及时跟进,确保办案质效;高质量做好涉黑涉恶案件的庭前准备和出庭公诉工作,确保诉得准、判得下。三要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确保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运行。既要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判决畸轻畸重等问题的监督,也要加强对违法立案、非法取证等问题的监督,确保不枉不纵;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交流,建立双赢多赢共赢的良性互动检警关系。四要加强沟通协作和学习交流,着力协调解决执法标准不统一问题。要加强与市政法委、市扫黑办和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统一办案思路和执法标准;认真学习“两高两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扫黑除恶的四个重要文件,准确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恶势力犯罪,依法认定“套路贷”及“软暴力”,妥善处置黑恶势力犯罪相关财产。五要主攻黑“财”黑“产”,着力解决“打伞追财”工作力度不够问题。要注重严审细查,做到每案必查其“关系网”、必问其“保护伞”;深化“打财断血”工作,确保涉案资产移送到位,加强对财产刑适用及执行的监督,全力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依法用好检察机关的侦查权,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线索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严格依法处理或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完善工作机制,增强“打伞”合力。六要强化综合实策,着力推动解决源头性行业治理难题。聚焦防范治理,运用“以案促治”“以案促建”方式,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功能,帮助主管部门及时发现行业管理漏洞,逐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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