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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领导带队到各基层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导

时间:2019-05-29 14:41:45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充分做好迎接中央督导组“回头看”的准备工作,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新进展,5月初,市检察院领导带队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导。

  此次督导围绕政治站位、案件办理、线索核查、整改落实等中央督导组“回头看”重点内容开展,主要检查各基层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上级检察机关相关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的情况;对“两高两部”印发的4个意见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案件在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打“伞”打“财”、法律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对上级督办、交办、转办的线索核查情况;对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进展、成效以及采取长效常治措施等情况。市检察院督导组不仅现场听取了各基层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情况汇报,还深入一线,通过与案件承办人座谈,查阅案卷、线索核查报告、工作台账等相关资料,实打实了解情况,硬碰硬解决问题,面对面指导工作。

  督导检查结束后,市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听取各督导组的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专项斗争工作。

  会上,张健检察长强调,要及时将督导情况反馈至基层检察院,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抓紧整改,把督导成果转化为深化专项斗争的实际成效。

  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责任,逐级建立办案责任制,充分依托“一案一评估”和《法律监督事项档案》,推动法律监督落实到位。

  要严格落实“两必问”的工作要求,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必问背后有无“保护伞”,必问涉案财产的来源去向,扎实做好深挖细查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与纪委监委的协作配合,完善线索核查、快速移送、双向反馈等机制,强化对“保护伞”线索发现、移送、反馈等情况的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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