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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召开检察长专题研讨班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

时间:2019-07-03 07:52:44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7月1日下午,市检察院召开检察长专题研讨班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研究我市检察机关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意见措施。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健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宏强,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益平分别针对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扫黑办工作进行发言。各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分别汇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张健检察长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跳出检察机关,从全局角度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反思办案理念有没有更新,主导责任有没有落实,办案数据统计、分析、研判到不到位,把存在的问题查摆清楚。

  张健检察长强调,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把专项斗争引向深入。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办案责任。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调优配强涉黑涉恶案件办案力量,确保办案组成员专职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分级细化办案责任,提升责任层级,检察长是涉黑案件公诉第一责任人,负领导责任,分管副检察长负分管责任,办案检察官负具体责任。二是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紧密高效务实的打击合力。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与公安、法院、纪委监委等成员单位加强沟通交流,建立个案沟通机制,明确“双同步”的办案思路,提高退回补充侦查质量,加强自行补充侦查力度,尽量将证据问题解决在侦查环节,使案件质量在审判环节得到体现。三是要强化法律监督,突出监督重点,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推动侦查取证、“打财断血”、深挖“保护伞”取得实质进展。四是要全面做好数据统计和建档工作,加强数据分析研判,规范填录标准,提升统计质效,探索建立数据互通机制。五是要严格管理办案队伍,时刻敲响警钟,用好谈话提醒制度,引导干警严守“十三条禁令”,确保公正高效执法。发扬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坚决防止案件在检察环节耽搁,以最快速度、最优质量、最好作风办成每一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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