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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卫生院被挪用1335万元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堵塞管理漏洞

时间:2019-09-04 09:01:43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孙某盛是汕头市潮阳区关埠镇中心卫生院财务人员,负责协助会计员办理会计工作,2016年1月14日至2019年1月23日期间,他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虚构付还印刷品、办公耗材、医疗补助款等名义填写结算业务申请书或支票,同时填写通过其本人保管使用的密码器生成的支付密码,并自行加盖由其保管使用的会计员私章,后夹在卫生院实际业务的结算申请书或支票下面送出纳员、院长审核盖章,尔后到农业银行关埠支行办理转账,将关埠镇中心卫生院基本存款账户的公款挪用至其本人保管使用的私人账户中。至2019年1月,该院账户存款不足,无法发放工资,孙某盛知道事情必将败露,遂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三年间,孙某盛共挪用公款40笔合计13353500元,其中59500元被其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余款13294000元被其用于“香港六合彩”外围码赌博挥霍。

  该案由监察机关移送潮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潮阳区检察院依法审查后向区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孙某盛无视国家法律,利用其担任关埠镇中心卫生院财务人员的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巨大不退还,侵犯公共财产的使用收益权,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2019年6月17日,潮阳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孙某盛犯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潮阳区检察院发现潮阳区关埠镇中心卫生院财务存在管理漏洞,该员实施犯罪行为时间跨度长达3年,挪用公款累计达1300多万元而未被发现。为切实保护国有资产,潮阳区检察院启动保护国家财产的行政公益诉讼程序,依法立案审查,通过调阅卷宗,审查案件材料,核实相关情况,确定行政监管责任,依法严肃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潮阳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局依法全面履行财务监管职责,有效保护国家财产。

  潮阳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对建议书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立即开展全面对照检查、落实整改。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存量资金合计1亿多元收回财政部门统筹使用,盘活存量资金,发挥经济效益,同时加强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诉前检察建议的发出,有效督促行政监管机关依法履职,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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